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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服装学院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2012-10-12 22:14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保证。为全面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教材体系,加强服装学院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学院决定对各类课程教材的选用做出如下规定: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择优选用教材原则。我校规划主编教材、我校主编的各类规划教材、获得国家级奖或部委级奖的教材、列入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教材优先选用。

2、教学适用原则。教材形式和内容应该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体现本课程相关学科发展的水平和要求,符合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教材在内容上应具有科学性、思想性、理论性和知识性;在形式上应具有启发性和教学的适应性,同时应为学生的思维留有足够的空间。

3、适度稳定原则。所选教材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课堂教材原则上使用期不得少于三年,实验和实践教材使用期不得少于二年。

4、配套选用原则。每门课程原则上必须为所开设的课程选用合适的教材并指定教学参考书。按照课程知识体系化的基本原则,课程教材选用一般应选用配套教材。

二、选用教材的审批程序:

1、备选书目:服装学院提供教材目录,由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提出选用教材、配套教材和参考教材书目,并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经教研室(系)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同意后,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学秘书处。

2、教材论证:教学秘书将备选书目汇集后,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组织系主任、校内外专家等集中论证并提出明确的论证意见。并将论证意见向院长汇报。

3、教材审批:对所申报的各类教材,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批准,并将教材选用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列入教材购置计划统一购置。

4、教材遴选工作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重点选取下学期使用教材。因任何原因需要改换教材,均应重新申报、审批。

三、自编教材的选用

1、凡我院教师主编、参编或协编的自编教材(未正式出版),要经学院主管领导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同意、报学校审议通过后,方可在教学中正常使用。

2、对已正式出版的、使用效果好的自编教材,特别是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纳入教材选用的正常程序,已正出版的自编教材要注意总结并不断创新,以保持其质量优势,并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修订再版后选用。

3、与外单位合编出版的教材,需要供应我校学生使用的,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经教务处委托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常使用。参编或协编人负责该类教材选用的业务联系,且要对教材的质量负责和确保按时供书。

4、对于个别教材确需临时调整或新开设课程的教材,由个人申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选用。

5、教师用书更新周期不得少于2年。教师选用的教学参考书入库学院资料室统一管理,教师使用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选用教材的管理

1、凡列入选用计划的教材,教师不得随意更换(或不能因教师变动而改变)。

2、未报经相关部门审核、评议通过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得进入课堂。

3、为保证教材质量,教师个人不得随意直接向学生推销未经学校批准列入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擅自向学生发售教材的,学校将作为教学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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