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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老教师指导新进教师教学技能的办法
2012-10-12 22:16  

服装学院新进教师比例较大,授课任务繁重,日益成为教学的骨干力量。为迅速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新进教师迅速成长,较快地掌握熟练的教学技能,促使新进教师在学院的教育改革中起到先锋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1. 指导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2. 具备双证书。指导教师要具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协会会员等有关证书。

3. 具有5年以上高校的教学经验。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业绩突出。

二、被指导新教师的范围

新分配到我院任课的专、兼职新进教师及从非教学岗位调入的专、兼职新进教师。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 指导新进教师传达国家、学校等有关教学政策和有关规定。

2. 指导新进教师学会备课,编写授课计划,掌握教学基本技能。

3. 指导新进教师选用教材和处理教材内容、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4. 指导新进教师规范制作试卷、批阅试卷。

5. 指导新进教师参加实践环节(专业采风、实践等)的教学活动。

6. 指导新进教师与学生沟通交流。

7. 指导新进教师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验实习大纲,进行相关的教学研究工作。

四、被指导新教师的义务

1、新进教师每月必需听指导老师的课一次以上,学习、积累教学经验。

2、在老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参加教学全过程各环节的锻炼。

3、认真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培训和锻炼任务。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注意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完成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五.工作机制与奖励办法

1、工作机制:

在教研室全体教师讨论的基础上,各系负责人根据教研室讨论意见初步提出指导教师人选,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由服装学院院长提交服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指导期为1学年。

学期开始前,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详细、可行的指导方案和指导计划,指导期内做好相关的指导记录,指导期结束后,撰写指导总结和效果分析材料,所有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在办公室存档。

办公室制订学年度指导计划,撰写学年度指导总结。

2、奖励办法

服装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学年度指导教师的业绩,评出优秀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对于积极接受指导教师指导、进步较快的新进教师,服装学院给予通报表彰。

3、指导教师评优办法

指导教师所带新进教师的教案书写规范,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讲课方法适当,能够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每年必须有一学期教学效果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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