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关于举办第三十八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的通知》和《服装学院发展党员考核推荐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举办第三十八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
二、推荐培训对象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且表现突出。
2、上学期没有学习成绩不及格,无考试违纪现象,无使用大功率现象。
3、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0%者及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比例
12、13级每班推荐三人,11级113、114班推荐2人,12、13级表演方向各推荐1人。,一经查出有违纪或学习成绩不及格等现象,名额作废。
四、评选程序
1、由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需要提交会议记录。
2、学院通过审核,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校。
服装学院党委
2014年04月1日